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宣布,自2025年1月11日起将全面实施Section 321免税低值规则。

规则概述

Section 321是美国法典中关于最低限度价值豁免的法规,即针对货值较低的进口货物,美国海关给予免税待遇。此次全面实施的新规则,旨在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免税低值货物的相关要求。

适用条件

货物价值:货物价值必须低于800美元(美国的最低免税申报金额标准为800美元,是指可免于缴纳关税和税费进口至美国的货件的最高货值)。

进口主体:800美元的免税限额适用于同一进口人(一家公司或一个人)在同一天的单个进口。

运输方式:无论采用何种运输模式(如空运、海运、陆运等),整合货件发运至同一进口人都将被视为一次进口。如果所有货件的总价值超过800美元,则需要进行应税报关。

申报要求:进口商必须在提单或类似文件(如舱单)上声明货物价值。

规则实施细节

系统更新:CBP系统将进行更新,以识别不遵守该规定的进口商,并对不遵守规则的进口快件进行扣留或延迟清关。

正式与非正式进口:货物可能需要进行正式进口或非正式进口,由CBP酌情决定。正式进口需要支付海关收取的商品处理费(MPF),该费用由发货人或收货人支付,具体取决于运输票据的结算条款。

违规后果:如果发现申报信息被故意遗漏或篡改以规避每日限额,可能会导致货物清关被扣留或延迟,并可能产生额外费用。

建议与提醒

合规操作:为确保顺利清关,进口商应遵循严格的指导方针,包括提供精确的预计到达日期、规范格式的货件文件以及明确标注商品所有者信息等。

及时沟通:进口商应及时与物流提供商进行沟通,确保货件的操作完全符合新规要求,避免因操作不当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。

了解流程:进口商应详细了解物流提供商在新规定下的操作流程和准备工作,与之共同协作,保证货物顺利清关和交付。

结语

美国海关全面实施Section 321免税低值规则将对进口货物的免税待遇产生重要影响。进口商应密切关注该规则的实施情况,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货物的顺利清关和交付。